呼伦贝尔市本级各级预算单位,各旗市区财政局:
为进一步贯彻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全面强化政府采购监管和财经纪律刚性约束,切实加强采购人主体责任,规范采购人采购行为,促进各级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切实提高政府采购质效,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现将《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采购人政府采购主体责任行为规范>的通知》(内财购〔2024〕108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采购人政府采购主体责任行为规范》的通知
呼伦贝尔市财政局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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