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以来,呼伦贝尔市财政局坚持把支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立足职能职责,持续加大特殊教育资金保障力度,助推全市特殊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念好“保”字诀,切实抓好工作经费保障。按照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每生每年7000元的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进一步提升特殊教育保障水平,截至目前,已下达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83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特殊教育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工作任务等方面支出,提高特殊教育办学质量。
二是念好“送”字决,支持“送教上门”工作开展。积极支持“送教上门”工作开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截至目前,已下达特殊教育“送教上门”补助资金72.2万元,支持全市223名老师开展“送教上门”服务。
三是念好“提”字决,全力提升学校办学能力。积极支持特教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提升教学质量,助推特殊教育工作发展。截至目前,已下达上级专项资金506万元,用于支持特殊教育学校设备购置项目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维修改造项目。
下一步,呼伦贝尔市财政局将继续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关于特殊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继续强化财政资金投入,助推我市特殊教育事业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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