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本级各预算单位,各旗市区财政局,各政府采购当事人: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一网通办”事项清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呼伦贝尔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22日